• 有位婚恋专家说过:“追求是一种技术、分手是一种艺术。”不论是技术还是艺术,都讲究仪式。比如求爱仪式、求婚仪式、结婚仪式、分手仪式,大家都要弄些花啊草啊戒指房子啦酒席啊,以表示双方对此事的重视,同时仪式也增加了双方的成本,将来有人反悔的话所有的付出就成了沉没成本,事关利益,到底要掂量掂量的——所以仪式越来越受重视的嘛。

    按婚恋专家的观点,我的女朋友是既没掌握技术又不懂艺术的人,她把那么严肃的分手仪式整成喜剧、情景剧、连续剧,用世俗的眼光看她,傻透了,傻瓜都知道要保护自己,但她显然是比傻瓜还要傻的傻瓜。她一个人在巴巴地付出,支付着分手成本,而他,什么也不需要做,还可以三不五时体验小别的诱惑——一对于那个离不开自己的女人,男人拿捏得令人心寒的精准。不过这丝毫没有影响我喜欢她,因为她很勇敢很本色很有真性情。对于女朋友这样的人来说,什么“分手时华丽、优雅的转身,让对方后悔去吧……”“快刀斩乱麻,再疼也要忍着不让他知道”这类既弱智又无聊的教唆都是多余的。所以她的分手仪式黏黏乎乎,不剪不断,不理不乱。

  • 我有个交情很好的女朋友和男朋友同居了快一年了。当初她搬过去跟他住时,我虽然觉得他们认识才二三个月有点快,可是,谁规定谈一年恋爱才能同居啊?谁规定认识十天同居就是轻率认识一年同居就是慎重啊?所以当时我也只是小诧异了一下,并没有觉得她羊入虎口有去无回,以致和她做彻夜长谈之类的。反正,那是他们自己的事。

     

    有些恋人同居似乎是恶劣环境所迫,比如为了节约开支缩减生活成本;有些恋人同居是感情深厚一日不见如隔十八秋,非要缠在一块儿;有些可能是解决荷尔蒙问题——这也确实是问题;有些可能就是试婚,看看能否在一块儿过日子。这几类都是正儿八经地同居,最终都是为了搞到一张纸,笑眯眯地秀给周围的人看。但我的女朋友和男朋友,他们似乎就只是同居,不提结婚,这让熟悉他们的朋友都有些摸不着头脑。

  • 1.我介意

    08最后一晚跟一棵小草吃饭。边吃边聊天,他句句套问我个人问题。我不悦,我不想把世界弄得如此狭小,除了发展男女关系,再无其他。饭毕,小草说:“一起看电影?”我:“不了,电影只有10点半的场,看完回家太晚。”他说:“那到我家里看吧。我不介意。”我说:“我介意。”

    2.中奖

    挥挥手与小草告别,去物美买点日用品。超市规定满108元可以抽...
  •  *

    我们共同的朋友某人曾经说过:“女人都是潜在的同性恋。”为了证明这一观点,在以后的几天里,他不惜每天晚上让声音漂洋过海,火力侦察,期冀某一刻能够“捉双”。她回去之后,某人也曾经分头逼供,怎料我们都是不怕死的刘胡兰,口风文风都捂得紧,他至今无从得知。好在我现在良心发现,于是决定吐点真言。

    其实,在得知她要来之前,我曾经小心翼翼地问:“你会和我睡么?”在我,这是一件大事。如果必须和她睡一晚,定要思量一番。必须承认,我内心对暂时性地结束独眠,也有一种怪异的期待。但是两个彼此很熟悉又有点陌生的女人共眠一晚,肯定需要不少准备。比如:换个被套,酒,一些音乐,一些话题,一壶茶,一种专门面对第二天醒后睁眼时陌生的心绪……也许最终我们言尽意犹,相对无眠,枯坐一宿,但怎么体都是一种别样的体验。所以,问完了我觉得自己这句话不但没穿衣服……还很有点即将过期的商品怕未来积压岁月太过凄凉,想找个不懂行情的主忽悠一下快快出手的意味。

    但是,她这次来京,是和一大帮同事公费旅游,每晚出来和我幽会几小时,已经属于冒生命、前途危险的私奔性质了,如果要整晚睡到我的床上,大概需要在深秋的夜里从酒店裸奔过来。虽然我很期待看到她在秋夜的银杏树下裸奔向我的样子,但是……我更乐意看到她把大好光阴与前途牺牲在别人手上。所以,当听到她“不太可能”的回答时,我对她能够坦然拒绝这种礼节性上床的邀请,还是有些高兴的。这说明,她理性残存。

    而即将过期的商品遭到拒绝,明白在保质期内出售一晚的希望破灭,虽然有点如释重负,但仍要装模作样地说:“白天我需要上班,不陪;晚上,你当我是应召女郎好了。”

  • 话音刚落,一个身体就毫不客气地、迅速地滚过来,我也只好毫不客气地、迅速地滚过去……于是,在街边三三两两的行人的注视下,在深秋的风特地奏响的叶音中,我们肆无忌惮地拥抱在一起。我承认,这个拥抱的长度与温度,都在此次的计划与预期之外,完全属于临场发挥甚至是一场意外事故。虽然多年来我们一直保持着对彼此的深切怀想,对见面充满了憧憬,作过无数违纪作乱的大胆规划,但真的面临这类亲密的身体接触,我仍然有些不好意思。有一刻,我甚至不知道是该把头埋到那个怀里,还是等着一颗头埋过来……

     

     

  • 断弦 - [动物世界]

    2008-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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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晚音乐会上的四位演奏家均来自于美国辛辛那提音乐学院,四人都长得非常有特色。以小提琴家科特·萨斯曼思豪斯来说,年老、肥胖、秃顶居然能够给人优雅、流畅,质地优良的感觉,或许真的是音乐附体。而中提琴演奏家马歇亚斯·布赫兹长相清俊,身板笔直,走起路来颇有点云中鹤的仙味。

    上半场是钢琴弦乐三重奏,演奏的是舒伯特的作品。弦乐三重奏据说是一种较为冷门的室内乐组合,一向乏人问津,我不太懂。下半场加了一把中提琴,变成四重奏,演奏勃拉姆斯的作品。弦乐四重奏是一种非常主流、非常理想的室内乐类型,按理说应当有两把小提琴、一把中提琴、一把大提琴,但这次是小、中、大提琴各一把,加上一架钢琴,可能由钢琴替代了另一把小提琴吧,我也不懂。

    演奏勃拉姆斯的《诙谐曲:快板》时,诙谐的事情发生了:中提琴的弦断了。他很镇定很从容地站起来,说了声“sorry”,就稳步离坐,从舞台右侧的小门出去调弦了。台上的钢琴、小提琴与大提琴也停了下来,相互诙谐地笑了,大提琴很放松地翻了翻乐谱,钢琴转过头来轻笑,花白胡子的小提琴演奏家科特·萨斯曼思豪斯不时地将手指压在唇边,朝台下做“嘘,安静”的动作,然后与大提琴手相视而笑。难以想象,一个胡子花白的老人,居然笑得这么顽皮,这么可爱。

    大家默默地笑了,静静地等待。两分钟后,中提琴回来。掌声过后,演出继续。可能受断弦的影响,中提琴非常激动,原本优雅舒缓的《行板》,拉得激情四溢,他表情陶醉,动作夸张,一时感染了另三人,于是出现了断弦后别样的默契与诙谐。

    很享受这个夜晚,包括:断弦。回来的路上,竟然在喧闹中感觉到一种安谧。

  • 今晚在盛中国和濑田裕子夫妇二人的音乐会上,再次听到《梁祝》。这距离我第一次听《梁祝》,已经有十四年了。

    当年听的是俞丽拿的小提琴协奏曲,印象非常深的是:边听边拖地,每次听到“抗婚”部分,乐队进入强烈的全奏时,我总会加大双手的力度,挥舞着拖把,跟着果敢,跟着激昂,有时候还情不自禁地跟着哼唱两句。以后我想起这支曲子,跟着会浮现在脑海中的词是:俞丽拿、陈钢与何占豪(曲作者)、拖把。至于知道并听到西崎崇子的版本,那是好多年以后的事情了。

    这样说来,我对这支曲子的喜爱,似乎建立在对一种生活习惯或者生活片段回忆的基础上,而不是源自对梁祝二人经典爱情故事的感动或者对小提琴这种乐器的喜爱上。

    说到爱情故事,对一些著名如梁祝的爱情故事,我似乎只知道梗概,于细节如何展现十分懵懂不说,还缺乏追究细节的执著和条分缕析的严谨态度。顶多说:哦,那个故事。

    总觉得中国古代的一些爱情故事太娘娘腔,那些男人的永远性格阴柔,缺乏情趣,关键时刻甚至龌龊不堪。(但凡有点雄纠纠气昂昂的男人,都被贬为一介武夫,有勇无谋,结局不是败在书生手下,就是被某红颜祸害了一下,落下个千年笑柄,或是为了情节发展需要中途草草死去。不过也难怪,中国自古以来文官的地位就比武官要重些。)

    更奇怪的是,故事里的女主人公都很爱这样的男人,动不动就以宝相赠,以身相许,以死相殉。实在可惜,若她们懂得人生苦短,选择多元,何必将迟早要到来的事提早那么多年做呢?不过,说真的,那时候的女人真不好混,锁在深闺无人识,唯一有点前途的职业就是嫁人。当然逮住了一个是一个,有总比没有强吧?再则,也可能是阴柔型男人比较善于哄女人(这也算优点吧),因为他们最拿手的就是写些“玉炉冰簟鸳鸯锦,粉融香汗流山枕”之类的温软香浓的诗词讨女人欢心了。而女人呢,又很配合地喜欢这些玩意儿。

    博题叫“飞”,其实跟“飞”没有关系,到现在我也不明白,为什么要将标题定为“飞”?其实听音乐时很有感觉,其实我想好好说话来着,其实……音乐会上有些细节很令人回味:演奏《梁祝》时,盛中国与濑田裕子在台上配合得非常默契,他们之间无需任何话语,仅一抹余光、一个肢体的动作,对方就心领神会。值得一提的是,濑田裕子的举止有一种日本女人特有的优雅与温顺,以及对丈夫的尊崇,从她停下来转身看他的深情与专注,可见一斑。而从他走向她的步法,拉琴时身体的侧转角度,可以看出他对她的依赖与信任。而就在这些心有灵犀的瞬间,我仿佛看到了传说中的爱情,正在向台上飞来。

    很困惑。我不知道自己想说什么,你知道吗?

     

  • 美好的事情 - [动物世界]

    2008-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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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今晚仍在北京音乐厅。

    2.座位很前,以至于可以清楚地看到乐团成员的一举一动,可以看到婀娜多姿的女乐手是如何翻动乐谱的,甚至看到正对着我的一位白晰斯文戴着眼镜的小提琴手拉琴间歇的一个慵懒的动作。

    3.当鬓含秋意满脸络腮胡子高大魁梧的萨克斯手出来,吹奏《狮子王》的主题曲《爱无极限》时,我有一些感动。我发现,萨克斯与古琴、二胡一样容易打动我。

    4.仍然是上次那位指挥,感觉他连续多日出场,有点累了,不过笑容与谢幕动作仍很职业。

    5.最后一曲是《天鹅湖》。

    6.这个夜晚,每一件事情,都干净、明朗,连孤独也被衬托得很美好。

  • 彼得与狼 - [动物世界]

    2008-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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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某人问我,晚上去看音乐剧吗?我说好。于是,我冒着生命危险,穿了一年才穿一次的那双10CM高的高跟鞋,配一件非常适合听音乐剧的裙子,有点在云端的感觉,然后一摇一晃去北京音乐厅了。

     挺好玩的。可能考虑到暑假儿童观众多,所以配放着故事情节,上面是幕布,下边是乐团的同志们。于是一下子找到了集体看电影的感觉。 开始是欢快的〈黑猫警长〉,后来居然有《泰坦尼克号》的主题曲《我心永恒》,然后有《葫芦娃》,《狮子王》等等,偶尔随着熟悉的曲子打打拍子,很轻松的样子。

    下半场40分钟左右就是音乐剧《彼得与狼》——一出儿童木偶剧。俄国作曲家作曲(名字忘记了)。木偶的形象可爱得要死,我好几次都忍不住想摸一摸。 指挥同志在讲彼得与狼的故事时,不小心把狼把鸭子吃了,讲成彼得把鸭子吃了,一楼二楼三楼的人全笑场。小孩子们奶声奶气地说,我看过了。。。场面有点乱哄哄。。。但是大家都貌似很高兴。

    《彼得与狼》这个音乐剧,真的很好看,很好听。。。。彼得那孩子老嘟着嘴让人想捏一把,连剧中的鸭子,也让人心痒痒得想摸一摸,还有胖嘟嘟的猫,绑着气球的鸟,,,,连那只狼,也坏得讨人喜欢。所以,它能获奥斯卡奖也是可以说是众望所归。

    只是,被这双鞋折腾得很苦,,回来后踢掉鞋,暗道,原来云端真的不好玩。

  • No One - [动物世界]

    2008-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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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几个同学在国际台。前几天吃饭时,一位学孟加拉语的女同学坐我旁边,我们谈起了彼此的工作。她主要是用孟加拉语向孟加拉国的朋友们宣传中国。我问,孟加拉国人民买账嘛?她说宣传效果不错,每年会收到十几万封热情洋溢的信。国际台的其他同学,大多学小语种,大约跟她做着类似的工作。于是我感慨祖国多么……D的新闻政策多么……

    然后她问我,常听哪个台。我说91.5,她问为什么。我答,路上特别无聊,两位主持人很阳光,胡说八道得特别好,听过就可以忘。她点了点头,建议我听听90.5,说资讯比较多,但我嫌90.5跟新闻联播一个腔调,不太爱听。她说,88.7也不错。

    几天后,我随手调到88.7,正好听到Alicia Keys 的No One》,觉得好听得要死。今天下班前下了放在MP4上,一路反复听,听得我双腿冰凉,关节炎发作。

    来,一起冰凉冰凉。(没研究出来怎么帖歌,想听的自己点下面链接)

    http://v.youku.com/v_show/id_cf00XMjkwMzI1NTI=.html

         

  • 风入松 - [动物世界]

    2008-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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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一条蛇,非常害怕,整个人吓得动弹不得。蛇的样子一点也看不清楚,但感觉它有种气场。它先是慢慢地朝我游来,到我身边时,非常迅速,凶狠地扑上来,准确无误地咬了我的右臂一口,咬得很深,很疼。于是我醒了。

    哎,做梦可真好玩。除了疼痛是真的,其他都是假的。为了安慰我的右臂,下面,让我们欣赏缠绵婉转、风光旖旎的词一首:

    风入松
    南宋·俞国宝
    一春长费买花钱,日日醉湖边。玉骢惯识西湖路,骄嘶过、沽酒楼前。红杏香中箫鼓,绿杨影里秋千。
    暖风十里丽人天,花压鬓云偏。画船载取春归去,余情付、湖水湖烟。明日重扶残醉,来寻陌上花钿。

  •  当龅牙、麻脸、肥胖的王彩玲神情冷漠地出现在屏幕上时,我不由倒吸一口冷气:真不是一般的丑,多看一眼都会感叹造物的无情。再一想这个丑女的饰演者是那么知性、气质的蒋雯丽,可见顾长卫够狠,把心爱的女人“整容”成这样。与当年把巩俐整成“秋菊”的老谋子有一拼。

    仅仅如此,那也罢了。看看她的档案,从头到脚,凉嗖嗖的。除了标志性的丑外,她还清高、不与人接近、没有朋友、年纪一大把、做着高雅的意大利歌剧梦。美妙的歌喉是她唯一拿得出手的装饰。

    导演把这么一个女人,放在1990年的北方小城,打算如何折腾?当然是看着她艰难挣扎,一步步走向毁灭,又一次爬起来,走向下一次毁灭。

    先是爱情的追求像肥皂泡一样,闪亮了那么几分钟,就啪一下落地了。

    她喜欢上热爱绘画的黄四宝,一次次邀请他和自己一起去北京“奋斗”,哪怕其实她自己也不过是一个被北京城拒绝的外地人;一厢情愿地借书给他看,希望俘获他的心灵;站在90年代狠抓男女关系的风口浪尖上,赤身裸体给他当模特。有时候,过分执着,便接近愚蠢,尤其是男女关系上单方面的无休止地付出。黄四宝心里可是从未喜欢过貌似无盐的她。所以,当王彩玲自作多情地问他“你会永远爱我吗” 时,黄四宝毫不客气地拒绝了。别说永远,片刻都不曾有过。而之后她董存端炸碉堡式地委身于喝得酩酊大醉的他,则被当成是“强奸”。

    爱情幻灭了,死地塌地奔理想吧。

    生活没有奇迹,神话只在书里。当她带着她的美妙歌喉,辗转于京城各大小院校时,无一例外,得到冰冷地拒绝。偌大的北京城,没有她这个又老又丑的外地女人的位置。于是,她回到小城。

    其实,王彩玲是有机会摆脱她那怪异的生活状态的,只要她糊涂一点点。

    当黄四宝绝尘而去后,黄的朋友周瑜主动送上门来。他对她说:彩玲,我们俩都不咋的,一起过吧。王彩玲一句“宁吃鲜桃一口,不要烂杏一筐”把他给挡回去了,也封死了自己回归尘俗的第一条路。

    然后是胡金全——一个热爱芭蕾舞的老师,因为他的性取向,他成了“小城的一桩悬案”,为摆脱难堪的处境,他要求和她结婚。王彩玲又拒绝了,因为,“我不愿意成为你的炮灰”,就这样将另一次机会葬送。

    所以说,丑一点,老一点没关系,但活得太清醒,太执着,不见得是好事。糊涂一些,欲望少一些;追求少一些,把自己放低一些,也许会容易些。

    因为,活着比死难得多。尤其是像王彩玲这样众所周知的“另类”,以及在那个人们喜欢用口水淹死另类的时代。那么,王彩玲们的出路在哪里?

    黄四宝彻底离开了艺术道路,开了个坑蒙拐骗的婚介所,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鼠。周瑜成家了,拖儿带女。胡金全是三个男人中最具悲剧色彩的,为了证明自己“正常”,选择了在男厕所“调戏”女学员,结果进了监狱。王彩玲选择的妥协方式是:领养一个孩子。而她的意大利歌剧,也乖乖地留在臆想中了。

    他们,终于和大家一样了。

    妥协,和大多数人一样,这是电影给王彩玲们提供的出路,真的只能这样吗?我不知道。正如苏丝黄所说:“我就是王彩玲,整天在心里向往‘咏叹调’,而山河早已变样。把活过的日子都归零,一次次重新开始。”

  • 雷声大作,大雨倾盆,被堵在公司。

    不合时宜地想起了《诗经》中的一篇: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这样呼天为誓,多半是年少轻狂时的行为,多半还是少年女子说得多一点,比“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还厉害。

    但是今时今世,大伙儿都现实了,书刊杂志,朋友亲人又到处在教人理智一点,别作傻瓜,比如著名的“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不伤害”之类的恋爱秘诀,大约是知道找对人难,许诺更难,守诺更更难。男的女的最终意见一致——孤寒一世,也好过“对她(他)说”。就这么犹豫来犹豫去,一生也就差不多了。OK,大家都不要犯难了,举头望明月,“星星知我心”。

    回过头来想想,《上邪》里的女子多少是幸福的,至少她郑重其事地搞来了一个貌似存在的抒情对象。

    一叹。

  • 下雨,一直下,一直下。于是呆在家,喝茶。茶极香,极好。

    早上起来,换了靠窗的一头,斜着翻了几页书,看到58年尼克松访问某小国时遭受到的唾沫与攻击,笑得我浑身发抖。然后上网看完莎士比亚那个剧本,然后上了MSN。老上蹿出来说:好久不见了。然后他积极汇报了某同学与朋友因政治事件决裂的事情。虽然多少从她们博里知道了一些,但听完老上补充后,还是有点不是滋味。我们继续聊了聊政治话题,比较郁闷。后来,老上说,不谈政治,谈风月,这样就不会产生敌人吧。我说,也会,可能产生情敌。不过,情敌比政敌要...
  • 4

    有好长的一段时间,方唐都在翻动那只鸡,边翻边念念叨叨,说起吃鸡往事,把我当成树洞,我因腿伤而痛得如火如荼,当然不会有《花样年华》里的耐心,几次觉得他太罗嗦,但想想这荒山野岭,大家相安无事最好,唠叨就唠叨吧。很快,香气四溢,他收起那种集万千宠爱于一鸡的神情,喜不自禁地说:成了,成了,你要鸡头,鸡翅,鸡胸,鸡腿,还是鸡脖子?

    没等我回应,他又说:差点忘了,还有鸡心,鸡胗,啊哈,在这样的地方,吃到这等美味,你真幸运!边说,边手忙脚乱地撕了起来。
    ...
  • 准确地说,我没有迟到,在最后一分钟飞奔进了剧院。不过,也许再去晚一些,一进剧场,就是英雄站在台前,身负重伤,众叛亲离,挣扎着豪言壮语后,嘭一下倒在血泊里的场景。英雄的鲜血,如荼靡的花。然后场内一片唏嘘。
        
        “悲剧主人公必须最终遭到毁灭”、“悲剧的主人公必须是英雄人物”……《美学》里大概有不少有这样描述悲剧的句子。所以,以上的想法,多少算是当年中毒留下的后遗症吧。
        
        进场就座后,台上很快摇滚大作,紧接着,一群持械拿棍的家伙就跳将上台,乱哄哄的,开始大约有一二十个,最多时候达到五六十人之多——据说人艺请的全是民工。滑稽的是,在他们正经的古罗马的袍子里,隐约可见冬季未褪去毛衣,牛仔裤。从来看话剧都没有过这种刻意得不协调的情景。很快,摇滚乐大作,罗马的乌合之众纷纷后退,勇敢的马休斯(洑存晰饰)冲了上来。
        
        洑存晰天生是演英雄人物、正面人物的命。他往那儿一站,铁骨铮铮的意味就出来了。这回他在摇滚乐中披铠带甲,持剑上场,仍然显得男子气概十足,不,百足(嗯,下回买票要前一点点)。令人恼怒的是,他在台上亲吻那名饰演他妻子的女演员太久了,竟达半分钟之长,我尽量往前凑,也没看出是真亲还是假亲。台下女群众一片骚乱和尖叫,我承认,我也费了好大劲才咽下泛起的酸水。
        
        导演林兆华将摇滚融入这场剧中。两幕戏中场休息时,歌手拿着麦克出来唱,我们都笑。因为,一种极度的不协调。有不少人评说,摇滚毁了这场戏。可是,俺这个话剧、戏剧、摇滚乐的外行,却觉得,这么一摇一滚,马休斯的英雄形象更显得遗世独立的味道,一个对国家来说功勋卓著的人却不见容于他的国家与人民,被迫流放,背叛祖国倒向敌人,然后被说服又背叛敌,摇滚衬出了他悲剧的命运。使滑稽的更滑稽,悲壮得更悲壮。在嬉笑声中我们看到英雄是如何一步步走向末路,在沧凉的剧情里,我获得了一点点观赏的快乐。
        
        马休斯是一个不受人民“待见”的英雄。他刚愎自用,骄傲自大,瞧不起民众,称他们是乌合之众,说他们是一群“多头的水蛇”,在他眼里,民众是这样一群人:当国家危急存亡的关头要他们出征的时候,他们懒得连城门也不肯走出;一到了战场,他们只有在叛变内讧这一类行动上表现了最大的勇气。
        
        很多人简单地将马休斯的悲剧命运的原因归结为他狂妄的个性。如果单从表演来看,确实是给人这样的感觉。可是,将《科利奥兰纳斯》的剧本看了一遍,我觉得,剧中的马休斯的性格狂妄诠释过度,而文字意义上的马休斯的狂妄,却有产生的基础与环境。那些群众,说实话,跟“多头蛇”没什么两样,缺少判断。另,这也说明,那时候的民主,是多么粗糙。多少年后才形成现在西方民主,真的是长路漫漫。
        
        另外值得说的是,洑存晰的声音真有男人气概,句句台词听得无比顺耳。例如这么一大段绕口的台词,人家就能够行云流水表达出来:“好,那么我就去。滚开,我的高傲的脾气,让一个娼妓的灵魂占据住我的身体!让我那和战鼓竞响的巨嗓变成像阉人一样地尖细、像催婴儿入睡的处女的歌声一样轻柔的声音!让我的颊上挂起奸徒的巧笑,让学童的眼泪蒙蔽我的目光!让乞儿的舌头在我的嘴唇之间转动,我那跨惯征鞍的罩甲的膝盖,像接受布施一样向人弯曲!不,我不愿意;我怕我会失去对我自己的尊敬,我的身体干了这样的事,也许会使我的精神沾上一重无法摆脱的卑鄙。”偶尔也有卡带的时候,但,错,人家也错得铿锵有致。
        
        又一想,该剧定位为历史剧,却成为政治剧的版本。剧本中的很多对白,对于今年四五月间乱糟糟的局面,也许是一种烛照呢。
        
        
        
        附:
        
        1剧情简介(从新浪抄来的):
        
        悲剧英雄马修斯,凭借勇武果敢一举夺取了寇流兰城,被民众奉为勇士,并获得了“寇流兰大将军”的封号。但由于狂妄、自负与鲁莽,使得马修斯与社会、民众的沟通越来越难。在奸人的陷害煽动下,无知的民众大举叛乱,并将马修斯赶出了寇流兰城。马修斯为报仇不惜去向敌人借兵,发誓重新攻占寇流兰城。最终,在朋友、妻子、母亲的以死相劝下,马修斯终于不再想当叛国者并命令退兵。敌军将领对马修斯的决定怒不可遏,用剑刺向了他的身体……马修斯死了,虽然他有许多难以克服、难以被原谅的缺点,虽然他一次次被人误解,但最终还是被所有人认定是个无可超越的英雄。
        
        2莎士比亚《科利奥兰纳斯》剧本:http://www.langsong.net/lstd/wxshk/htm/oem/wg/shashibiya/4/klalns.htm

  • 少年游(1-3) - [动物世界]

    2008-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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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刀如水,吴盐胜雪,纤指破新橙。锦幄初温,兽香不断,相对坐调笙。 低声问:向谁行宿?城上已三更。马滑霜浓,不如休去,直是少人行。

    ——周邦彦《少年游·并刀如水》

    1

    该死!我踢了一下路边的一块石子,狠狠地诅咒起来。

    迷路了。刚才足足在林子里转了2个小时,仍没有走出去。林子里一片死寂,树隙上的天蓝正一点一点地被黑暗吞噬,很快,缭绕的雾气罩着这片无边无际的树林,新绿迷蒙起来,挡住投向远路的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