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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我失身了。恭喜我吧!”一天,刘衙内朝我囔囔。
“你一已婚男人,失身有啥稀罕的。”我那时忙得就要进疯人院了,哪有闲工夫理他。
“说真的,你现在有时间吗?”他很犹豫的样子。
“十分钟。”我说。于是,我听到以下故事: ... -
昨天光棍节,我徒弟很罕见地主动跟我东拉西扯。这个徒弟收了总有七八年了,好像我们还算那种颇知根底的好友。不过,平时大家都忙,基本上不搭理对方,甚至一两年彼此不说一句话,就那么在MSN上高高悬挂着,只是证明我们都有长情且专情的质地。
我这人做事有时候很意识流,就那么不走脑子地边做事边跟他聊了一会儿。他的话题天南海北,爬山啊户外啊旅行啊人生啊遗憾啊。聊着聊着,我突然觉得很不对劲。一是他话罕见的多,二是他情绪罕见的饱满。我狐疑万分:“你今天很多感慨,怎么了?”
他说:“能不感慨吗?昨天是师傅的生日,今天又是光棍节……”跟着,他发来一个网址,上面是他拍的照片,全是他公司那些活蹦乱跳的同事。他很直截了当地问(我徒弟建议这里改成“他很直截了当地献媚”)::师傅你有没有看中的?我哭笑不得,不过很安慰:这个徒弟没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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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婚恋专家说过:“追求是一种技术、分手是一种艺术。”不论是技术还是艺术,都讲究仪式。比如求爱仪式、求婚仪式、结婚仪式、分手仪式,大家都要弄些花啊草啊戒指房子啦酒席啊,以表示双方对此事的重视,同时仪式也增加了双方的成本,将来有人反悔的话所有的付出就成了沉没成本,事关利益,到底要掂量掂量的——所以仪式越来越受重视的嘛。
按婚恋专家的观点,我的女朋友是既没掌握技术又不懂艺术的人,她把那么严肃的分手仪式整成喜剧、情景剧、连续剧,用世俗的眼光看她,傻透了,傻瓜都知道要保护自己,但她显然是比傻瓜还要傻的傻瓜。她一个人在巴巴地付出,支付着分手成本,而他,什么也不需要做,还可以三不五时体验小别的诱惑——一对于那个离不开自己的女人,男人拿捏得令人心寒的精准。不过这丝毫没有影响我喜欢她,因为她很勇敢很本色很有真性情。对于女朋友这样的人来说,什么“分手时华丽、优雅的转身,让对方后悔去吧……”“快刀斩乱麻,再疼也要忍着不让他知道”这类既弱智又无聊的教唆都是多余的。所以她的分手仪式黏黏乎乎,不剪不断,不理不乱。 -
我有个交情很好的女朋友和男朋友同居了快一年了。当初她搬过去跟他住时,我虽然觉得他们认识才二三个月有点快,可是,谁规定谈一年恋爱才能同居啊?谁规定认识十天同居就是轻率认识一年同居就是慎重啊?所以当时我也只是小诧异了一下,并没有觉得她羊入虎口有去无回,以致和她做彻夜长谈之类的。反正,那是他们自己的事。
有些恋人同居似乎是恶劣环境所迫,比如为了节约开支缩减生活成本;有些恋人同居是感情深厚一日不见如隔十八秋,非要缠在一块儿;有些可能是解决荷尔蒙问题——这也确实是问题;有些可能就是试婚,看看能否在一块儿过日子。这几类都是正儿八经地同居,最终都是为了搞到一张纸,笑眯眯地秀给周围的人看。但我的女朋友和男朋友,他们似乎就只是同居,不提结婚,这让熟悉他们的朋友都有些摸不着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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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介意
08最后一晚跟一棵小草吃饭。边吃边聊天,他句句套问我个人问题。我不悦,我不想把世界弄得如此狭小,除了发展男女关系,再无其他。饭毕,小草说:“一起看电影?”我:“不了,电影只有10点半的场,看完回家太晚。”他说:“那到我家里看吧。我不介意。”我说:“我介意。”
2.中奖
挥挥手与小草告别,去物美买点日用品。超市规定满108元可以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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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共同的朋友某人曾经说过:“女人都是潜在的同性恋。”为了证明这一观点,在以后的几天里,他不惜每天晚上让声音漂洋过海,火力侦察,期冀某一刻能够“捉双”。她回去之后,某人也曾经分头逼供,怎料我们都是不怕死的刘胡兰,口风文风都捂得紧,他至今无从得知。好在我现在良心发现,于是决定吐点真言。
其实,在得知她要来之前,我曾经小心翼翼地问:“你会和我睡么?”在我,这是一件大事。如果必须和她睡一晚,定要思量一番。必须承认,我内心对暂时性地结束独眠,也有一种怪异的期待。但是两个彼此很熟悉又有点陌生的女人共眠一晚,肯定需要不少准备。比如:换个被套,酒,一些音乐,一些话题,一壶茶,一种专门面对第二天醒后睁眼时陌生的心绪……也许最终我们言尽意犹,相对无眠,枯坐一宿,但怎么体都是一种别样的体验。所以,问完了我觉得自己这句话不但没穿衣服……还很有点即将过期的商品怕未来积压岁月太过凄凉,想找个不懂行情的主忽悠一下快快出手的意味。
但是,她这次来京,是和一大帮同事公费旅游,每晚出来和我幽会几小时,已经属于冒生命、前途危险的私奔性质了,如果要整晚睡到我的床上,大概需要在深秋的夜里从酒店裸奔过来。虽然我很期待看到她在秋夜的银杏树下裸奔向我的样子,但是……我更乐意看到她把大好光阴与前途牺牲在别人手上。所以,当听到她“不太可能”的回答时,我对她能够坦然拒绝这种礼节性上床的邀请,还是有些高兴的。这说明,她理性残存。
而即将过期的商品遭到拒绝,明白在保质期内出售一晚的希望破灭,虽然有点如释重负,但仍要装模作样地说:“白天我需要上班,不陪;晚上,你当我是应召女郎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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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音刚落,一个身体就毫不客气地、迅速地滚过来,我也只好毫不客气地、迅速地滚过去……于是,在街边三三两两的行人的注视下,在深秋的风特地奏响的叶音中,我们肆无忌惮地拥抱在一起。我承认,这个拥抱的长度与温度,都在此次的计划与预期之外,完全属于临场发挥甚至是一场意外事故。虽然多年来我们一直保持着对彼此的深切怀想,对见面充满了憧憬,作过无数违纪作乱的大胆规划,但真的面临这类亲密的身体接触,我仍然有些不好意思。有一刻,我甚至不知道是该把头埋到那个怀里,还是等着一颗头埋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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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几个同学在国际台。前几天吃饭时,一位学孟加拉语的女同学坐我旁边,我们谈起了彼此的工作。她主要是用孟加拉语向孟加拉国的朋友们宣传中国。我问,孟加拉国人民买账嘛?她说宣传效果不错,每年会收到十几万封热情洋溢的信。国际台的其他同学,大多学小语种,大约跟她做着类似的工作。于是我感慨祖国多么……D的新闻政策多么……
然后她问我,常听哪个台。我说91.5,她问为什么。我答,路上特别无聊,两位主持人很阳光,胡说八道得特别好,听过就可以忘。她点了点头,建议我听听90.5,说资讯比较多,但我嫌90.5跟新闻联播一个腔调,不太爱听。她说,88.7也不错。
几天后,我随手调到88.7,正好听到Alicia Keys 的《No One》,觉得好听得要死。今天下班前下了放在MP4上,一路反复听,听得我双腿冰凉,关节炎发作。
来,一起冰凉冰凉。(没研究出来怎么帖歌,想听的自己点下面链接)
http://v.youku.com/v_show/id_cf00XMjkwMzI1NT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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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识
第一次见到林的时候,我笑得下巴都要掉了。
那是在人艺剧场,我们刚看完《红玫瑰与白玫瑰楼》,下了楼,在人艺的大厅里,我认真地看了看他,认真地点了点头,认真地说,你好。
说完我忍不住就大笑起来。林有一点点尴尬,但他有很多点坚强,足以忍受我的失礼,大约知道迟早要过我这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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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声大作,大雨倾盆,被堵在公司。
不合时宜地想起了《诗经》中的一篇: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这样呼天为誓,多半是年少轻狂时的行为,多半还是少年女子说得多一点,比“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还厉害。
但是今时今世,大伙儿都现实了,书刊杂志,朋友亲人又到处在教人理智一点,别作傻瓜,比如著名的“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不伤害”之类的恋爱秘诀,大约是知道找对人难,许诺更难,守诺更更难。男的女的最终意见一致——孤寒一世,也好过“对她(他)说”。就这么犹豫来犹豫去,一生也就差不多了。OK,大家都不要犯难了,举头望明月,“星星知我心”。
回过头来想想,《上邪》里的女子多少是幸福的,至少她郑重其事地搞来了一个貌似存在的抒情对象。
一叹。







